观世音菩萨对佛言
【世尊。我复以此闻熏闻修。金刚三昧无作妙力。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。同悲仰故。令诸众生。于我身心。获十四种无畏功德。】
宣化上人讲解:世尊,我以反闻入流内熏,熏起本觉智光,再回光返照,来照能闻之自性,照彻心源,得到如如不动、了了常明、而入究竟坚固正定。入正定,就有这种无作妙力,能和十方三世、六道一切众生的悲哀仰慕心,打成一片。如果众生在苦恼灾难中,怖畏恐惧中,能一心称我名,就能从我身心中,得到十四种无所恐惧的功能德用。这经和普门品所说一样:众生被困厄,无量苦逼身,观音妙智力,能救世间苦。
【一者。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。令彼十方苦恼众生。观其音声。即得解脱。】
一者,由我之智光不外照,不自观世间之声音,只是观能观者是谁,从正定中,用无作妙力来加被众生,故能令一切苦恼众生,但能一心称我名号,我就只观其称念声音,寻声救苦,令其即得解脱苦恼。
【二者。知见旋复。令诸众生。设入大火。火不能烧。】
二者,我已旋转妄知妄见,回归自性之真知真见。见属火,故见业生,就见猛火。现在妄见既已旋复,但无见业,火亦不能烧。所以我能加被众生,假使他们遇著大火之难,但能一心称我名号,火就不能伤害他们。
【三者。观听旋复。令诸众生。大水所漂。水不能溺。】
三者,我已旋复妄闻,回归真闻。听闻属水,故有闻业,就见大水为害。现在已旋妄归真,水亦不能溺害。则能加被众生,假若他们为大水所漂,但能一心称念我的名号,就不会被大水所溺。
【四者。断灭妄想。心无杀害。令诸众生。入诸鬼国。鬼不能害。】
四者,我已断灭妄想,妄想不生,心无杀害,因此能加被众生。假若他们误入罗刹鬼国,但能一心称我名号,鬼就不能伤害。
【妄想即第六意识,佛喻之如贼,能杀害我们法身慧命,故修道切切不可有妄想。 】
好像你现在生了妄想心,既然念观世音菩萨,便不为大火所烧,大水所溺;那么我亦跳入大火大水中来试试。既没有信心,而生妄想心要来试验菩萨,那怎能感应道交!非但不能得救,还要被火烧死,被水溺死,再堕落恶道呢!
【五者。熏闻成闻。六根销复。同于声听。能令众生。临当被害。刀段段坏。使其兵戈。犹如割水。亦如吹光。性无摇动。】
五者,因我反闻自性,本觉内熏,熏妄闻成为真闻。一根返源,六根亦同时销妄复真。一根既返源,六根成解脱。六根可以互用,故能加被众生,假使他们将被杀害的时候,但能一心称我名号,我就会令杀害他们的利刀,自然一段一段的断折,兵器戈戟亦失去效用。就好像用刀斩水一样,水无伤痕。用口来吹日光,吹不掉光。这是因为我的自性,如如不动,刀枪不入,故能加被众生,同样不受害。
【六者。闻熏精明。明遍法界。则诸幽暗。性不能全。能令众生。药叉、罗刹、鸠槃茶鬼、及毗舍遮、富单那等。虽近其傍。目不能视。】
六者,反闻熏修,伏归本源真精之性,发出本有智慧之光,光明遍照法界,则所有暗昧幽隐为性的鬼神,就无法自全,故能加被念我名号的众生。假若遇著药叉(勇健鬼)、罗刹(是恶鬼)这二种鬼都喜欢食人肉。人死后尸身若腐,他们可以念咒,令其新鲜而食之。鸠槃茶即魇魅鬼,状如瓮形,能魇魅人。人被魇太久,便会阴盛阳衰而死。毗舍遮,此鬼专啖人和五谷之精气。富单那,即主热病鬼,能令人发热。
鬼属阴,只是一股阴气,故不能见光。有些动物,好像猫头鹰、蝙蝠、地鼠等亦是不能见光,在夜间才出来寻食。
以上种种鬼,虽然走近你的身旁,只要念我名号,连看都不敢看,何况能加害?
【七者。音性圆销。观听返入。离诸尘妄。能令众生。禁系枷锁。所不能著。】
七者,音声和动静二性,皆已消灭,连动相和静相,亦了然不生。这时候能闻之性,便逆流而入,直至纯一无妄,就远离一切虚妄浮尘。故能令一切受难众生,但能一心称我名号,禁闭、系缚、颈枷、锁链都不能拘束他们。
这些都不是神话或戏论,因历史上都有记载。好像晋朝窦傅,河内人,永和七年(西元351年)为高昌步卒,被吕护所俘,和同伴七人,共禁狱中,不久将杀。有道山和尚,和窦傅相识,故来狱探视,傅求和尚救他出狱。和尚说:你只一心念观世音菩萨圣号,必有感应,傅遂专诚默念三天三夜,忽然枷锁自落,但不忍一人离去,故求菩萨加被,并劝同伴都诚心念圣号,果然不久同伴刑具亦自解除,遂同逃回乡里。乡人见状,亦皆感动,故一乡之人,都笃信和供奉观音菩萨。
【八者。灭音圆闻。遍生慈力。能令众生。经过险路。贼不能劫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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