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被劫害,苦止一世,五根贼祸,殃及累世。
《佛遗教经》:“汝等比丘,已能住戒,当制五根,勿令放逸,入于五欲。譬如牧牛之人,执杖视之,不令纵逸,犯人苗稼;若纵五根,非唯五欲将无崖畔不可制也,亦如恶马不以辔制,将当牵人坠于坑陷;如被劫害,苦止一世,五根贼祸,殃及累世——为害甚重,不可不慎。是故智者制而不随,持之如贼,不令纵逸;假令纵之,皆亦不久,见其磨灭。”
注:“各位比丘!如果你们已能持守戒律,还应当管好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,千万不要放纵他们,导致自己陷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这五种欲望之中。就像放牛的人,手中拿着鞭子紧盯着牛,不能让牛自由放纵,去侵犯践踏他人的庄稼;倘若放纵五根,不仅导致五欲泛滥成灾、无边无际,毫无办法遏制,也像恶性烈马缺少缰绳制约一样,会直接驮着人掉入大坑陷阱之中;又像是被强盗抢劫,所遭遇损失和苦难最多只限于这一生,而五根之贼带来的灾祸,将会使人生生世世遭殃——五欲危害如此严重,不可以不格外谨慎。因此有大智慧的人,常常制约五根五欲而不会随着它们转,防备五欲就像防贼,绝不让它自由放纵;假使让它放纵,都在不久见到那种覆灭性的危害。”《佛遗教经》,又名《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》,姚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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